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我来跟大家讲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离婚必须得去申请,需要提交一个申请书,申请俩人要离婚,申请完了之后要等待30天,两个人都得等待30天,这30天之内,如果没有人去反悔,没有人去撤回这个申请,那么过了30天之后,两个人约好一起去民政局,而且还只能是在30天以内,总共加起来是60天,前面这30天叫离婚冷静期,后面那30天就是领证的期限,你不能超过这30天才去领证,超过30天就不发了。所以这是给想要反悔的人设置了两个反悔的时间阶段,第一个时间阶段就是冷静期的时候,如果他在冷静期的30天内他反悔了,他自己一个人单方面去申请撤销,这婚就离不成了。那么第二个阶段呢就是必须两个人在冷静期满之后的30天之内约好一个时间去民政局,如果在这个时间阶段,一方老是说要出差了,要出国了,就是不去领证,那么这种情况也是离不成的。
我个人觉得离婚冷静期的好处就是减少了双方在冲动的状态下因为一件事或一句话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的出现,避免了为自己做出的不理智决定而感到后悔的情形,从而也挽救了一个完整的家庭。